首先言论自由的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政府领域。具体来说,就是政府不能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,第一修正案讲:「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以確立國教;妨礙宗教自由;剝奪言論自由;…」,仅此而已。

在其他私人领域,你没有自由。比如一家蛋糕店的老板可以要求他的客人必须支持川普,否则不卖给你蛋糕。你有反对川普的自由,老板也有不卖给你蛋糕的自由,和第一修正案不沾边。第一修正案背后的逻辑是,私人领域的言論自由靠市场力量进行维持。在正常情况下,如果这家蛋糕店不卖给你蛋糕,你总可以去别的的蛋糕店去买。但是如果地方政府不允许外来的和尚来开蛋糕店,导致这一家本地蛋糕店做大,市场的调节力量失灵了,失去赖以生存的环境,第一修正案赖以生存的环境也就不适用了,就像在非惯性系中,牛顿定律不再使用一样。如果这时候还是生搬硬套第一修正案,就会出现「我喜欢吃蛋糕,但是我誓死捍卫你不卖给我蛋糕的权利」的荒谬结论。

要解决这个问题,可以从反托拉斯的根本问题下手。如果不是一家独大,不仅会有为川普支持服务的蛋糕店,也会有为川普反对者服务的蛋糕店,还会有在商言商只要你付钱就能买到蛋糕的蛋糕店。问题迎刃而解。

证毕。